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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6/22 0:13:1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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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是赖拿出来“晒晒”

      为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水平,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企业自律诚信经营,我市将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结果公示制度。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据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对餐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把被监督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结果以简洁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一是实行媒体公示,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形象直观、覆盖面广的特点,及时将日常监督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增加执法的透明度。二是实行公示栏制度,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状况进行评分,确定不同等级,对良好、一般、较差的,分别以笑脸、平脸、哭脸表示,制作统一的公示栏,摆放在餐饮单位醒目位置,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三是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餐饮单位通过公示栏公开《餐饮服务许可证》、监管部门投诉电话,以及本单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义务和守法规范经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讯员 陈园园 记者 祁 昂)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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