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2009年度廉租住房补贴款发放工作略记
百姓利益无小事,岁寒尤应念民生。近日,凤台县城关镇低收入家庭户金克元高兴地领取了6200余元的廉租住房补贴款,这让老金欣喜不已。他说:自己活了半辈子,第一次领到这么一大笔钱。
据该县渔业站负责人介绍,老金曾是渔民,“上岸”后一直靠贩鱼为生,全家4口人常年居住在面积仅20多平方米的出租房里。去年,经县渔业站与县房管局协商,渔业站下属的职工被纳入城镇廉租房补贴范畴。经过申请、审核、公示,去年10月份,老金获得了补贴资格。
和老金一样,同为渔业站职工的王友成此次领取了近4700元的廉租住房补贴款。他激动地对记者说,“今冬有了这笔廉租住房补贴款,不仅房租不用发愁了,马上快到新年了,还能为家人办点年货,全家人能一起过个温暖的新年了。”
近年来,凤台县把探索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凤台的重要抓手,2007年正式启动了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补贴对象为城镇特困家庭,采取资金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满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2009年,该县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准入门槛,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着力化解低城镇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据该县房管局负责人介绍,2009年,该县廉租住房补贴工作有三个特点:一是扩大了面,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部分低收入家庭;二是增加了保障面积,由以前的人均8平方米,提高到人均13平方米;三是提高了补贴标准,由以前的每月每平方补助6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10元,意味着每人每月能领取130元的住房补贴款。同时,面积达2万平方米的“和谐花园”廉租住房项目,年前也已竣工,能满足415户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据悉,该县自2007年推行住房困难家庭廉租补贴制度以来,三年累计发放廉租房补贴款近1000万元,惠及2000多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其中2009年共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款310余万元,惠及853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让他们在寒冬中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惠民“春风”的温暖。
(记者 朱庆磊 通讯员 罗 杰 尹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