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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楼内搞起“圈地运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0/1/6 1:00:1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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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食公共空间,影响消防安全

     常看到一楼住户在楼下圈占公共绿地、建设“花园”或“菜园”,没曾想,在田家庵区龙湖公园东门对面的金龙门公寓这座高层住宅里,竟也有部分住户在自家门前开展“圈地运动”,用铁门、推拉门打造自家小阳台,这不仅“蚕食”了住户们的公共空间,而且对消防安全也构成了影响。

居民:一夜间楼道大变样

      2009年12月28日,记者来到金龙门公寓,眼前的一幕,让记者感到出乎意料。本来作为公用走廊的一大块面积,已经被最靠里面的一户人家装上了推拉门,还上了锁。透过门我们可以看到鞋子,晾晒的衣服,还有小板凳之类的物品,俨然一个家用小阳台。

      一位居民对记者说:“这占地有一段时间了,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回家,刚走进楼道就觉得这层楼怎么变了,当时认为自己肯定走错了,但看看这旁边的门牌号码确实是我家,这早晨上班时还没有,怎么一天时间就把这公用地方占掉了呢。而且你这一搭不要紧,这唯一一扇窗户也被遮住了,通风不好,视线也不好,况且这公用面积也是我们花钱买的呀。”

现场:楼内多家住户“圈地”

      记者在现场了解了一下发现,这栋公寓楼一共有9层,现在有5层走廊靠窗户的面积都被住户私自占用了,有的用推拉门,有的用铁门隔断,而且竟然还上了锁。由于每一层都只有一个窗户,所以少数几家的行为,给邻居们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为只有一扇窗户,如果在出现火灾等危险时,该楼居民的逃生之路基本上被堵死,给救援也带来极大不便。

      当天记者在采访时,正好有一位“圈地”住户打开铁门走了出来,记者上前询问占地一事,该居民回答简单明了,因为她住在最里面,而且买了两套房,根据买房时商谈的协议,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这块公用面积。

      随后记者又尝试联系金龙门公寓所属的淮南雨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始终没有回应。

说法:楼道圈地也违法

      2010年1月4日,记者联系了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据了解,圈占楼道性质和私搭乱建的违章行为是一样的。根据新颁布执行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侵占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地的,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房地产管理局已对占用过道的业主下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定时间让他们自己改正,如不自行拆除,有关部门将和该物业一起根据条例强行拆除违章建筑。

(本报记者 王玲)

(责编: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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