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乃是中华民族之美德,更是做人之根本。但一直以来,在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的令拾金不昧者心寒的事件,却让笔者颇感心堵,大有不吐不快之感觉。
去年8月28日,钱江晚报以《别让宁波侯女士的爱心落了空》为题,报道了这样一件叫人心寒的事情:当年8月10日中午,侯女士从家中乘一辆出租车去火车站,当侯女士到了火车站准备下车时,却在副驾驶座位下面发现了一只红色女士手包,侯女士打开包一看,里面有一大叠现金,整整一万元。当时侯女士就意识到这钱应是哪位乘客落下的,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尽快联系到失主。可是,由于侯女士和家人急于赶火车,就将所拾到的钱包交给了出租车司机,并委托那位出租车司机寻找失主。当时,那位出租车司机说他一定会将钱包及时上交到公司,并一再表示请侯女士放心。几天后,当一直为失主着急的侯女士打电话向当地运管部门询问此事时,运管部门相关人员在调查后却肯定地向侯女士作出回答,没有一家出租车公司出现司机上交万元的事情。
闻此讯,侯女士的爱心凉了,寒了;同时也为自己过于相信那位出租车司机而后悔;更觉得由于自己的过失而有些对不起失主。
无独有偶,不久前,江苏淮安59岁的周翠兰以卖豆饼为生,捡到1700元现金归还失主后,失主坚称丢的是8200元,并要求她返还6500元。最终,失主将周翠兰和一位目击者告上法庭。还有,在广州东莞新城派出所内,一年轻女子指着拾钱者大骂:“明明是10000元,现在只有5900元,少一分都不行!”还有,重庆低保人员陈光得发现地上有一扎捆绑整齐的现金时,选择用脚踩住的方式等待失主,以视自己未对巨款打过歪主意。然而,失主到现场后只顾着数钱是否少了,始终不说谢字,其间还用怀疑的眼光盯着老陈,并质问:“另外10000元在哪儿?”结果,失主从自己的衣兜里找到了另外的10000元现金。这样一桩桩令拾金不昧者寒心的事件,在全国各地还有很多很多。
面对拾金不昧屡屡遭遇如此大的尴尬,有人将其归结为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沦丧。当然,从某一方面而言,我们不应该漠视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但对那些面对拾金不昧者,连一个“谢”字也不说,甚至还要当众加以指责的失主,笔者认为还是有失礼节的,甚至连最基本的“知恩图报”的常理都不懂。这样的人长期下去,将来丢失的不仅仅是财物,有可能将自己的诚信、道德、做人的良心都丢失掉。
尽管“拾金不昧”屡屡遭遇种种尴尬,但笔者还是要提倡拾金应该不昧,不应“路不拾遗”。因为,拾金不昧终究是助人为乐,帮人解决困难的善举。
(登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