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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第2天媳妇“放鸽子”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9/4 1:28:3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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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河镇一农民遭遇骗婚欲诉媒婆

      一男子花费了2万多元,娶了房媳妇,谁知,只过了一晚的洞房花烛夜,从新婚第2天开始,表示要回一趟娘家的媳妇便再也寻不着,醒悟过来的男子,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骗婚。

       9月2日,淮南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中心来了位40多岁的男子,当日值班的律师接待了他,这位遭遇骗婚的男子讲述了自己难堪的经历,期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来访的中年男子姓刘,系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农民,由于年轻时家境困难,直到40多岁还未婚娶。去年8月间,洛河街上的一名妇女找到了单身的刘某,表示有位外地女性想在洛河找个人家落户,考虑到刘某一直单身,她有意从中牵线做媒,撮合两人成婚。刘某一听这个消息是心花怒放,并未多想就答应了下来。

      很快,这名洛河镇的妇女和2名怀远县常坟镇的妇女带了30多岁的“艳艳”来和刘相亲了。“艳艳”中等个子,身材不胖不瘦,面貌姣好,刘某一看就很满意。女方也介绍了她的情况:家在宿州,因不堪忍受丈夫暴虐、“花心”和其离了婚,家中留有一个小孩,这次又被前夫打了才跑出来,因此要在此地找个脾气好能过日子的男人就行。而刘某木讷本分,正符合她的要求。

      双方一拍即合,接下来就是谈婚论嫁了。虽然婚事来得有些快,让刘在兴奋中有一丝隐隐的不安,但考虑到媒人中有本地人,就打消了疑虑按照媒婆和“艳艳”的要求去做:置办了家具等结婚用品,给女方送去耳环、项链等嫁妆和彩礼。看到刘某对这门亲事满意,洛河镇的媒婆也从刘手里要去了600元介绍费。就这样平日辛苦积攒的钱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

       结婚要登记,可“艳艳”却拿不出身份证,她说从家里匆忙跑出没顾上带,刘也并没有计较。当年9月,和“艳艳”在洛河街上按农村习俗办了场隆重的婚礼,亲朋好友都来祝贺。

      新婚之夜过后,第2天,刘突然接到自称是“艳艳”嫂子的人打来的电话,让其告诉“艳艳”,她娘家的母亲摔断了腿。“艳艳”接过电话后急得眼圈都红了,马上表示要回娘家去看看。考虑到岳母摔断了腿,作为女婿的刘某怎么也得表示表示他的心意,他还让媳妇带了2000多元钱去看望岳母。

      谁知“黄鹤一去不复返”,待媳妇走后,刘又发现家里的钱也少了1000多元。打电话到自称是“艳艳”嫂子的人那儿询问也是杳无音讯,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刘的心头;莫不是被骗了?时间一长,刘的媳妇还没回来,村邻的议论风起,大家都称刘的媳妇是“放鸽子”的(农村对骗婚的俗称)。这时,自知中了骗局的刘赶到公安机关报案,计算了一番,共损失了2万余元。

      待公安机关取证,那名家在洛河镇的媒婆称自己并不直接认识“艳艳”,是通过一个捡破烂的人认识的,而那个捡破烂的人早已不知去向。目前,公安机关对此案仍在调查中。

      听完刘某的叙述,除了对他表示同情之外,律师建议,刘一方面可继续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另一方面可向媒婆索回600元介绍费,并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向媒婆索赔由于她“居中介绍”不实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

(记者 张雪峰 王 玲)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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