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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拆迁破“坚冰”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5/31 0:06:5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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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三和乡拆迁工作纪略

      5月12日上午,田家庵区三和乡拆迁户徐松高高兴兴地来到山南新区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办,解除了自己与安徽联华公司之间签订的原安置协议,与拆迁安置办签署了新的协议。但是,就在一个多月前,他对签署新的协议还有很多顾虑。

     “原安置协议早在几年前就签了,后来政府又让改签协议,把我们这些拆迁户统一安置到三和农贸市场项目里。新的安置方案对我们拆迁户有没有利,我们不知道,而且他们也只是口头上一说,一直没有见到房子等实际的东西。所以刚开始我们都有点顾虑,基本上是不同意重签协议的。”徐松坦率地对记者说。

      原来,在三和乡划归我市以前,安徽联华公司通过长丰县土地储备中心已取得了联华金水城项目土地使用权,并与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当时的政府承诺允许他们自建房。2004年6月,三和乡划归我市,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决定将原联华金水城项目拆迁安置用地收回,专门规划建设三和农贸市场,对被拆迁户进行统一安置。安置方案调整后,和徐松一样的67户拆迁户就需要解除原安置协议,重新签署拆迁安置协议。

     “一开始,我们就安置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但拆迁户总是持怀疑的态度。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开展上门‘攻关’,听取他们的想法和建议。”山南新区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同志说。在了解拆迁户们的种种顾虑以后,拆迁安置办决定特事特办,专门成立了联华金水城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推行“和谐”拆迁,做到拆迁安置方案尊重民意,政策宣传上门,把拆迁办公室搬到拆迁现场,同时加快安置点的建设,渐渐打消了拆迁户的顾虑,赢得了他们的支持。

    “拆迁办的同志经常上门给我们讲拆迁安置政策,现在我们也看到了正在建设的安置点,后来我们觉得按照新的安置办法,我们不吃亏,大家就渐渐打消了顾虑。”徐松说。

     “拆迁安置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和谐’拆迁,按照经营不受损失、安置房标准不降低的原则,实行拆一补一,首先把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亩10230元提高到每亩29400元,并为安置户专门新建了三和农贸大市场;二是在房型建设上,依据拆迁户的实际需要进行建设;三是实行友情操作,对弱势群体和未建房户,保证提供一套80平米左右的住房,并在价格上予以优惠。”三和乡乡长姚保斌说。

      当天上午,记者在安置办巧遇拆迁大户徐作银。“没有想到政府真的为我设计了一套面积达300平方米的经营店面,真的没有想到!”徐作银乐不可支。

      以人为本是桥,和谐拆迁是路。有桥、有路,拆迁工作“一路畅通”。通过拆迁办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拆迁户纷纷解除了自己与安徽联华公司签订的原安置地协议,签订了新的安置协议,因行政区划所带来的遗留问题即将得以圆满解决。

(记者  朱庆磊)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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