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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暖心”政策 守护就业“安心”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9/8 9:22:4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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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暖心”政策 守护就业“安心”
——我市启动2025年新一轮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好政策持续“暖心”,就业岗更添“安心”。备受企业和职工关注的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将延续实施,此前深受好评的稳岗补贴、失业保障等举措将继续发力,切实为企业“减负稳岗”、为职工“托底护航”,让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和劳动者,守护万千家庭的“就业饭碗”。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稳岗位、保生活”作用,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部署,日前,我市启动了2025年新一轮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包括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等方面内容,最大限度释放失业保险政策红利,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岗政策支持力度,让好政策落到企业、服务群众,全力稳就业促发展。

顶格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范围

据了解,我市参保企业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以及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且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参照实施单位同时列入大型企业名单的,按大型企业标准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吸纳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证书发证之日起1年内,按规定申请并相应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取得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或备案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可增加2次补贴次数。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按规定及时落实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政策举措。规范落实支持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理确定支付方式,做好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

提升经办服务质效,强化失业保险监管

畅通稳岗扩岗资金发放渠道,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采用“免申即享”方式精准发放。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等政策,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对已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加强业务数据共享比对,重点核查排查持参保地或领金地以外所获证书、批量持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和异地重复领取、生存状态或身份状态异常人员领取、短期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疑点数据,严防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 鲁松 通讯员 钮成亮)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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