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困扰我们家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近日,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李郢孜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千里之间”的赡养纠纷。通过快速响应与柔性司法,法庭既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赢得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据悉,独居老人芦大爷因患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生活自理能力逐年下降。其独子小芦长期在外务工,因工作繁忙等因素,未能充分履行赡养义务。双方就赡养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后,芦大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李郢孜人民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本着妥善化解矛盾、维系家庭亲情以及“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该案。过程中,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不厌其烦地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小芦进行沟通。法官一方面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释法明理,明确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责任;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角度出发,阐释家庭和睦对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意义。经过多轮“背对背”调解,芦大爷的儿子深刻认识到自身不足,坦言自己因多种原因在赡养老人方面确实没做到位。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芦大爷父子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相隔千里的赡养纠纷圆满解决,芦大爷父子重拾亲情。
(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朱晓飞)
近年来,宠物饲养成为市民生活的新风尚,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宠物犬争斗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通过“情理法”融合的调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呼吁市民增强饲养动物安全防护意识。
2025年4月,李某在小区遛泰迪犬时,于绿化带拐角处与王某饲养的金毛犬相遇。两只犬突然发生争斗,导致泰迪犬被咬伤,经救治无效死亡。李某情绪激动,与王某发生言语冲突,双方协商未果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购买费、丧葬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23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郝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并组织双方到“舜心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郝法官从“情理”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纠纷源于宠物本能反应,并非人为故意,双方应互相体谅。”她指出,王某作为老年人,管理大型犬需格外谨慎;而李某痛失爱犬,情绪激动可以理解。在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后,李某主动就言语过激向王某致歉,为调解创造了良好氛围。
随后,郝法官从“法理”角度释明法律规定,强调饲养人应尽到管理义务,避免宠物对他人或财产造成损害。“大型犬易受外界刺激失控,幸好此次未造成人员受伤,否则后果更严重。”郝法官的暖心劝解让双方深受触动。最终,王某当场支付李某4500元赔偿款,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的妥善解决不仅体现了泉山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运用“五心工作法”化解矛盾的实效,也展现了该庭“调解+履行”衔接机制的高效性。对于小标的案件,法庭推行“调解协议签署即付款”模式,确保案结事了,切实为民解忧。
法官提醒,饲养宠物应严格遵守地方管理条例,外出时务必牵绳、佩戴防护器具,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区域。尤其大型犬饲养者更需提高警惕,防范意外发生。唯有文明养宠、强化责任意识,才能让宠物真正成为和谐生活的“伴侣”,而非矛盾纠纷的导火索。
(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黄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