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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经验”获国家认可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4/25 9:58:4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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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两例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

(记者 李严)日前,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获国家认可,形成“淮南经验”。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该局公布两例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案例1: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茶行销售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

2024年 9月19日,寿县刘岗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检查寿县刘岗镇某茶行,发现店内南边货架有两个标注“六安瓜片”字样的茶叶包装礼盒,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与授权材料。执法人员当场扣押礼盒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称礼盒于 2022 年 9 月从合肥供货商购进,均未销售,货值120元。“六安瓜片”是六安市裕安区茶叶产业协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月20日,寿县市场监管局委托权利人鉴别。9月30日,该协会复函表明未授权当事人使用该商标及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当事人行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依据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寿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2 个侵权礼盒、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2: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任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旺旺”商标案

2024年6月20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检查崔某军位于谢家集区的超市,在北侧仓库发现37箱(每箱6袋)零4袋标称旺旺牌雪饼。经鉴定,崔某军所售“旺旺”雪饼和仙贝非宜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或委托生产,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查实崔某军经陈某前介绍,从任某某处微信购进侵权产品,销售到淮南各零售店铺,违法经营额10万余元。任某某、黄某东生产销售侵权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未经许可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涉案数额巨大,涉嫌犯罪。市市场监管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双方成立联合专案组查办。公安机关对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货值560余万元,捣毁4处生产销售窝点,扣押涉案物资10万余件。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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