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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比武”强本领 实战“练兵”提质效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4/17 8:41:1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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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比武”强本领 实战“练兵”提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公诉实战深化“三促三提升”建设

“公诉人在举证时,要注意表述逻辑的严密性,答辩不能跑偏,必须紧扣争议焦点。”近日,在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许某某涉嫌受贿罪庭审“复盘会”现场,该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对该案公诉人说。

这仅是淮南检察机关紧扣公诉实战,加强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的一个场景。

全省检察机关“三促三提升”行动启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上下同步、联动实施,通过“不打招呼”听庭、“辣味十足”评议、“真刀真枪”练兵,以观促学、以评促改、以赛促训,进一步提升检察官的证据审查能力、出庭辩论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推动全市检察公诉队伍从“办案能手”向“庭审高手”转变。

公诉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职能。“出庭公诉是刑事检察的生命线,出庭能力建设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担纲的领导小组,出台《实施细则》,建立“班子成员督导+刑事检察部门指导”机制。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分管检察长身先士卒,参与到二审上诉案件的现场听庭活动之中。市检察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对口指导,全国检察理论调研骨干、全省公诉标兵担任“导师库”,设置庭审观摩、复盘评议、实务培训、典型案例培育等一条龙能力提升“赛道”,努力实现检察官参加庭审评议全覆盖,并将典型案例培育与出庭表现进行挂钩。

3月31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某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罪案件一审开庭,检察官朱静担任公诉人。法庭现场,她在公诉席上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对被告人精准发问,对证据分组展示,对争议焦点充分论证,并结合案情发表法理情融合的公诉意见,进行释法说理,当庭开展警示教育。旁听席上,该院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担任“考官”紧盯公诉人每一个细节。庭审结束后,评议环节“火药味”十足,提出了各种充满“辣味”的评议意见。

这种“沉浸式”练兵已在全市检察机关铺开。今年4月初,寿县人民检察院随机选择了一起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伪证罪案件作为听庭评议案例,由检察长带队“观摩”。公诉人根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的态度,有针对性地展开讯问,并根据讯问情况,分组向法庭出示证据材料,概括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重点说明证据证明的内容。该院检察长对庭审表现较为突出的地方及存在的细节问题进行细致记录,在事后的评议会上对该案公诉人出庭规范、讯问技巧、法庭辩论策略以及出庭整体效果等方面进行逐项点评,在肯定公诉人庭审表现的同时,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实现以听促学、以评促改。

“二审案件往往争议更大,更能检验公诉功底。”4月2日,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观摩现场,对一起刑事二审上诉案件开展“示范性听庭”,并邀请基层公安机关、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共同参加。不同于基层检察院“找不足”的定位,此次听庭聚焦“提炼经验”:针对上诉焦点,公诉人主动拆解辩方观点;面对新证据,通过逐一讯问、交叉讯问、补充讯问等立体讯问方式,揭露上诉人辩解的虚假性。

为破除“就案论案”局限,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及时出台规范措施,就刑事检察指导小组实质化运行进行制度建设,就县处级干部案件办理提出规范性指导建议、就典型案例培育下发专门模板、定期举办优公训练营素能提升实训……通过系列组合拳将听庭发现的共性问题转化成规范出庭、提升能力的具体改进举措,着力锻造一支既能“在卷宗里抽丝剥茧”,又能“在法庭上唇枪舌剑”的公诉铁军。

(通讯员 赵武 记者 何婷婷)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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