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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获评省文明城市
【字体: 】 发布时间:2024/4/12 21:16:0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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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命名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凤台县被命名表彰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

此外,凤台县丁集镇炮楼村、朱马店镇联民村被命名表彰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村镇;凤台县城关镇、新集镇、朱马店镇、丁集镇前元村、凤凰镇芮集村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凤台县城关镇明珠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凤台县税务局、凤台县气象局、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凤台县供电公司、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凤台县新集镇新源社区的高飞家庭、凤台县东风湖社区的胡常引家庭被命名表彰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家庭;凤台县新集镇新源社区张明家庭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凤台县第一中学被命名表彰为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凤台县实验小学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记者 刘银昌 通讯员 马 玲)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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