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我应邀参加一个文学笔会,一大帮本地以及附近县市的文朋诗友相约而来,好不热闹。席间,大家打开自己沉甸甸的背包,里面都是各自新近出版的诗文集,相互签名赠书,并不吝言辞地恭维一番。轮到我,却两手空空如也,我苦笑:“我还没出过书。”众人大笑,弦外之意,既然连书都没出过一本,还好意思参加文学笔会?
这些年,我在各种报纸杂志陆陆续续发表了一百余万字的文学作品,按说也可以出书了。在单位同事和文友眼中,我是众人仰慕的佳作频出、作品高产的才子,可是在我们当地的文学圈子里,我却什么都不是,这一切,只因为我缺乏自己的一本书,那种厚厚的有些吓人的大部头。
事实上,在这个时代,出书并不是什么难事。即便如我,这种码字民工级别的末流作家,想要出一本书,也是很容易的。经常有出版商找到我,说:“你写了那么多东西,要不要出书?”我说:“纯文学不是不景气吗?再说咱又不是名家。”他说:“那没关系,自费出书,花不了多少钱,权当做自己玩玩。”他又说:“你周围的那些人出书,基本上都是我包办的,有人甚至上了瘾,几乎每年出一本,玩着玩着,也就有了些名气。”
他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在我看来,出书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儿,而在他和他的客户们那里,则完全成了一种游戏。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每学期领到新书,我都会极爱惜地给它们包上书皮,翻着崭新的书页,心里激动不已。长大后,书店是我最喜欢的地方,看书买书是一种乐趣,我收藏的所有书籍,不管是名家的,还是普通作者的,甚至是儿时的课本,都是我眼里的珍宝。敬畏文字,敬畏书籍,于我,已经深入骨髓。我想:书籍这种流传后世传承文明的东西,非大家所不能为,岂能容我等儿戏?
背上了这样的思想负担,出书之于我,实在是一种折磨。劳民伤财出了一本书,放在书店里无人问津,有心赠送他人吧,明知道别人不会去看,何苦自欺欺人?我有个朋友,结集出版了一本诗集,印了上千本,放在家里堆得满地都是。老婆整日嘀咕,没办法,他一本本地签名,然后逐个送给身边的朋友、同事以及附近的众多单位。后来有一次,我在当地的一家废品收购站,惊奇地发现朋友的那些诗集在那里大聚会!一本书的命运如此,假如作者知道了,该情何以堪?
每一本书,都是出书人十月怀胎的孩子,每一个字背后都隐藏着作者的灵魂。书林里尽管没有计划生育,孩子也是不能够随随便便生的,得对它们负责,也要对读者负责。(马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