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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惩恶不手软 正风肃纪不停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9/7 8:57:1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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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眸

“职能部门吃拿卡要的少了,办事越来越顺畅了。”“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现在基本看不到了”……从繁华的闹市到偏远的乡村,从党员干部到普通群众,越来越多的人们感受到淮南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带来的变化。

执纪能力不断提升、“两个责任”压到基层、高压反腐持续推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近三年来,全市上下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深刻内涵,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转变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责任担当扛在肩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要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针对“两个责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共淮南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按照“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并督促县区、乡镇(街道)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建立了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制度,防止责任虚化空转。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我市制定落实《淮南市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每年选择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述责,并接受市纪委委员的质询。同时,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市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市纪委把“监督责任”抓在手里,以上率下、清单管理、刚性问责,持续传导压力,形成强大合力,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动真碰硬,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风清气正聚民心

节前抓提醒,节日抓检查,节后抓处理;紧盯“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铺张”、“公款旅游”等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深挖细查、决不放过……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加压发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狠抓“四风”整治,严惩作风陋习。市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对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酒桌办公、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对减少各类评比考核表彰、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15年以来,市纪委针对“四风”问题,牵头组成专项督查组,坚持明查、暗访、查处、问责、通报多管齐下,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4个、处理3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7人,市纪委先后下发24期通报,对68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利剑高悬,坚持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全覆盖”

建立实行市、县(区)党委巡察制度,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2015年以来,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开展,建机构、强队伍、重谋划、求实效,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尖兵和利剑作用。截至目前,市县(区)巡察机构共巡察224个单位,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518个,党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52个,124人被立案审查,9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我市在开展巡察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一是要求市委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时,分管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反馈会,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市委领导必须定期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及时掌握并督促问题整改;三是市委巡察办必须建立台账式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台账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督促考评。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每次动员前开展培训;坚持市委五人小组会必听每次巡察结果汇报;坚持巡察后及时在《淮南日报》通报巡察结果;坚持问题见报后跟踪问效,由市委负责同志定期召开整改督促会,限期整改;坚持问题整改到位再次在《淮南日报》通报,强化外部监督,真正把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落到实处。

重拳出击,严“打虎”狠“拍蝇”——惩治腐败无禁区

我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惩、有腐必肃,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8814件(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线索5485件(次),立案查处4046件,结案3746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349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5人,乡科级干部585人,受党纪处分2966人,受政纪处分879人,受双重处分35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1人。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解决积案,快查快结新立案件,特别是对医疗卫生、工程建设、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扶贫攻坚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同时,将监督执纪的触角向基层延伸,查处了一批贪污农民补偿款、挪用集体资金的基层干部,让基层“苍蝇”“蛀虫”无处遁形,真正还利于民,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规矩挺在前

“感谢组织的及时教育提醒,让我避免犯下更严重的错误。”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市纪委诫勉谈话后感慨万分。

类似这样的谈话提醒,如今在我市已成为常态。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了结509件,较好地落实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要做好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知纪、懂纪、明纪。我市广泛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持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并编印了《警钟长鸣》、《利剑高悬》警示教育读本,剖析了我市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同时,利用已建成的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待1.5万余人接受廉政教育,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从严治党擎起朗朗乾坤,风清气正凝聚党心民心。当前,淮南正处于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砥砺前行,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坚韧的毅力、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记者 何婷婷 编辑 汤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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