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务公开,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市民政部门按照村(居)事务民主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利用网络公开村(居)各项事务,让群众对村(居)事务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网上村(居)务公开,让工作更阳光!”田家庵区洞山新村社区一位居民说。
为维护村(居)集体和群众利益,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推进网上村(居)务公开工作。建立领导责任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大平台建设民政业务数据对接,对村(居)务公开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具体工作人员及时参加相关培训,确保网上阳光村(居)务平台顺利推进。规范运行、强化督查,确保村(居)务真实、全面、及时。按照边建、边用、边管的原则,及时跟进基层单位使用状况,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监督平台日常使用管理、信息更新维护、督查考核等制度,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督平台高效运行。积极宣传推广,营造参与氛围。及时转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办法,对网上阳光村(居)务监督平台进行宣传,利用工作契机向群众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村(居)务公开让民知,村(居)情事务让民管,重大事项让民议,使群众真正得实惠。
(记者 朱庆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