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实施一系列举措,逐年提高老兵各项待遇
近日,记者从淮南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获悉:从1994年开始,我市民政部门就加大了对在乡复员军人的关注,实施“解三难”政策,切实保障在乡复员军人的各项待遇。在生活方面,逐年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尤其是从去年10月起,对居住在城市的抗战老兵的生活补助标准最高达到了844元/月,对居住在农村的抗战老兵的生活补助标准也达到了794元/月,再加上伤残军人抚恤金和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的提高,目前这些在乡抗战老兵每月能领到的抚恤金、生活补助和优待金加起来一共有几千元。在住房方面,我市开展了“五个一”工程,在全市拉网式开展行动,对在乡复员军人的平房进行修葺。最近几年,田家庵区、潘集区、凤台县又下乡进行实地查看,对破损严重的几户复员军人房屋进行了修缮。在看病方面,对在乡复员军人实施“一站式”服务,其新农合费用是由民政部门帮其代缴,住院治疗的所有费用除了新农合报销外,其它剩余费用也是按照比例报销的,个人基本上不掏或掏很少的费用。民政部门还多次组织医疗部门上门为抗战老兵诊治,并安排他们每年到省民政厅疗养医院疗养一个月。
“日前民政部、财政部又联合下发通知,对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目前我们正在落实这笔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优抚安置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