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淮南市交警支队大通交警大队“不打招呼”走访辖区危化品运输公司,突击检查车辆安全行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过程中,民警向运输企业详细通报了天津港 “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危害,要求危化品运输单位务必切实落实相关安全制度。(8月18日《淮河早报》)
天津港“8·12”危险品爆炸事故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安全这根弦要时刻绷紧不放松,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运输无小事。淮南交警这样的检查不给敷衍了事者机会和时间,而且能够查出真实的情况,使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解决。此举让人拍手称快。
检查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方式。然而不知始于何时,我们一些地方的监管部门习惯于在检查前发通知、打招呼。与之相对应的是,被检查单位也“闻风而动”,要么大搞突击,大做表面文章,要么忙着搞招待、备酒宴。提前的“准备工作”做得充足,检查的结果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这样的“表演式”检查查出的问题当然少,处理的问题也更少,不仅失去了检查的意义,还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而突击检查就不一样了。突击检查是事前不通知、不打招呼、也不定时间,检查时直奔现场,查完即走,不给基层单位添接待之麻烦。这样检查的结果一是可以得到第一手资料,确保检查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起到去伪存真的作用;二是避免了个别人员偏重面子,对与自己有关系的被查者高抬贵手;三是有效地避免了被查单位用尽心机地招待搪塞检查现象的发生;四是可以发现平日工作中难以发现的相关问题;五是可以对被检查的单位时时敲响警钟,倒逼有关地方或单位真抓实干。
突击检查实际上倡导的是一种务实肯干的风气,促使监管部门埋头实干,做出实绩。愿这样的突击检查能常态化。也只有让突击检查常态化,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弄虚作假的机会,督促单位或个人,真正抓实抓好平时的工作。
(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