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当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近日偶翻史书,读了这样一则故事:西晋大臣羊祜,他的荐才之法与众有别,他举才荐贤于朝,回到家来即自焚奏稿,不令人知。晋武帝问及此事时,羊祜回答说:“拜官于朝,谢恩私门,臣所不敢也!”羊祜荐人于朝不图“谢恩私门”的品格,令人感触颇深。当今在选人用人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稍有荐才之功,便人前背后说个没完,什么“某某是我推荐的”“某某是我一手培养起来的”。而把党的培养,工作的需要,组织的关怀丢掉了。其目的无非是想争个荐才之功,叫人家对自己感恩戴德罢了。不言而喻,其中的动因不就是一个“私”字吗?举荐人才,是一名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如心存杂念,把这种感情不适当地夸大,掺进自己的私心,以致公私不分,把功劳据为己有,便显得极为庸俗了,也有悖于一个领导干部的品格。
有鉴于此,我们今天还要大力提倡羊祜的这种“荐人于朝”不图“谢恩私门”的精神。选拔人才,不仅要有识贤举才的眼光,更要有出于公心,要把举才荐贤看成是党的事业的需要,自己对党对国家应尽的责任。那种私字当头,替己打算盘的思想境界,是很渺小的。古人说:“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做人做事。
(李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