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当然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伴随着突飞猛进的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逐步凸显,特别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问题,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障碍。腐败的危害不言而喻,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点着手,打造“不想腐、不能腐和不敢腐”三位一体的反腐倡廉立体体制。
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通过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让人“不想腐”。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对任何弊端的割除,在“堵”的前提下,应先“疏”,变“要我廉洁”为“我要廉洁”,才能达到无(少)为而治的功效。要持之以恒的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政绩观;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要系统性的开展法纪教育,增强在工作中自觉矫正行为偏差的能力。要重点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廉政专题讲座、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多种方式,让反腐倡廉意识入脑、入心、见行动,八小时以外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落实,让人“不能腐”。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机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和集中制制度、纪检监察巡查制度等。加大监督机制的落实,不断完善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形成一个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监督体系和网络,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是加快推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垂直管理”,将党内监督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
对腐败零容忍,通过加强对腐败的惩治力度,让人“不敢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抓,让腐败者身败名裂、无利可图,才能起到警示和惩戒效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推行“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
(闫 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