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敏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廉洁”一词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屈原的《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求沫”。随后一直沿用。如今,它已由个人的修养发展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要求,进而成为一种社会的价值取向,更由一种具有约束力的道德准则,上升到刚性的法律准则。廉洁,小到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大到决定着一个政党的存亡,乃至一个国家的兴衰。
在民众广泛认同“廉洁”必要性的同时,我党对“廉洁”的要求也可谓与时俱进、毫不松懈。从最初的整风运动,警惕“糖衣炮弹”,到建国后针对政府官员与工商业者的不当行为掀起的“三反”“五反”运动,并在此后的几十年里,逐步将“廉洁”予以法律化、制度化。
2012年,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更将“廉洁”上升到了关系政党存亡的高度。“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要想我们的党永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必要根除腐败的毒瘤:注重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党员道德教育,实现“不想腐”;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零容忍态度,实现“不敢腐”;强化廉政制度建设,严明责任追究,实现“不能腐”。
《管子·牧民》中曾有“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之说, 这四个字并列为治国的四大方略,是国家管理的四大支柱。“廉洁”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经济的良性发展;反之,腐败现象的频发将会催化分配的不公,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和经济的畸形发展。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廉政建设的动员令: “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维持国家机器的高速运转,保障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打了强心针。事实表明,只有稳定,才有发展,而廉洁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筹码。自古至今,“廉则国昌,腐则国灭”,多少鲜活的例子,真实的故事,都说明这样的一个道理。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就需要廉洁作为保障。
爱因斯坦曾说过:“一个人生命的意义在于他在什么程度和什么意义上从自我中解放出来”,这倡导的是奉献主义,也就是“公心”,有“公心”就不难做到“廉洁勤政”,而只存“私欲”必然导致腐败堕落。希望我们的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存“公心”,心怀群众,心怀党,心怀国家,选择一条真正适合自己的廉洁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