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系列评论之六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全市深入开展“实现廉洁发展”专题教育活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牢固树立为人民用好权的思想,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过程中,加强依法治权,加大权力规范运行力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这样才能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新环境,开创依法治市、转型发展的新局面,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在阳光下公开运行的权力促进反腐倡廉成为常态。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创造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就是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凝聚全市上下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对实现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作用,对专题教育活动目标任务的实现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加强依法治权,推进权力法治化首当其冲。要打破公权滥用的习惯势力,更需要法制上的保障。推进职权法定化,推行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要结合专题教育活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行行政审批项目代办和网上审批,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加强依法治权,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责无旁贷。权力没有“笼子”的制约,缺乏监督的力量,必然会导致权力寻租的腐败以及权力的失控出轨。要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抵制权力对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的干扰,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形同虚设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加强依法治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舍我其谁。权力运行公开是确保人民群众对权力廉洁运行充满信心的有效途径。要结合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依法确定公开的事项和范围,向人民群众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体系,提高监督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滥用权力造成的损失。
“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实现廉洁发展,确保权力的规范运行,必须要稳稳驾驶权力“列车”行驶在法治的轨道上,才能沿着为民、务实、清廉的方向,驶向风清气正的政治文明新境界。
(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