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孙玉宝本报通讯员 孔宪姣
5月29日8时,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泉山法庭副庭长闫军,没有和同事一起坐上直达法院的班车,而是骑着自行车赶往一起“老工伤”诉讼案当事人王树槐家中,开始又一天忙碌而充实的工作。
作为全市唯一荣获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基层法官,闫军现在工作和生活的轨迹几乎没有变化,而且还加快了奔波的步伐。他说:“加快每起案件的调解速度,就意味着有更多的家庭能够早一天化解矛盾。 ”
从市区到原告王树槐家住的史院乡,约有30公里。一路颠簸,9时左右,闫军来到王树槐的家。他告知当事人,今天是来送达一份企业退休职工工伤诉状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按照流程,这些东西可以由当事人自取;但因本案跨越时间长且情况复杂,慎重起见,也为了了解第一手情况,闫军还是亲自上门听取原告对于案情的反馈,顺便了解当事人目前的家庭情况,为推动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在王树槐家中,闫军有意回避了在法庭上常用的问话形式,而是主动和当事人坐在一条长凳上谈话,大大缓解了现场紧张气氛。他仔细听取了当事人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两次发生工伤、造成劳动功能三级障碍没有得到相应赔偿的情况,并用录音笔详细记录下来,以便形成证据材料。
“这类工伤案件由于时间跨度大,国家先后出台过多部政策、法规。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会伤害到老工人的权益和感情。因此必须格外谨慎,容不得丝毫懈怠。 ”闫军说。
回到泉山法庭,已是11点了。刚进办公室,一起因电动车在付费看管车棚内丢失要求赔偿的案件,又找到他调解。为尽快安抚丢车当事人的情绪,闫军当即要求被告赶到现场进行沟通。由于涉案金额较小,双方很快便达成赔偿协议,案件成功撤诉。
匆匆吃过午饭,闫军又忙于准备一起下午开庭的离婚案件。阅卷、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案件,一切都在按部就班中进行。
下午1点不到,情绪激动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便来到闫军的办公室。闫军一边安慰原、被告要稳定情绪,一边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由于事前已走访了解过,在调解时,闫军法官有理有据,原、被告双方最终作出让步,表示愿意协调解决。
“一起案件能够成功调解,要有良好的心态,那就是把别人的麻烦当成自己的麻烦。 ”夜幕降临,送走当事人的闫军略显疲惫地说,同时又在为第二天已经安排好的几场调解认真做着准备。
把案件当事人的矛盾当作自己的矛盾,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或许正是这位基层法官,在3年时间里办结案件超过600件、调撤率超过80%的最大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