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将专项检查一个月要求食堂“五不”“四必须”
据《安徽商报》消息:从13日起,合肥市将对全市托幼机构进行一次专项食品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将立即督促整改,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此次检查的目的是防止春季托幼机构发生食源性疾患,确保托幼机构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据介绍,合肥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对所有托幼机构的食堂进行检查,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不得存放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库存食品不允许超过保质期;不得有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可疑食品的行为;生熟食品不允许交叉污染;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等必须有验收和进货台账;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规定;必须配备有效消毒设施,设立专用餐具保洁柜。
此外,卫生部门还要求,提供给婴幼儿的课间零食必须为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禁止使用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此次检查将一直持续到4月10日,合肥市卫生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及开发区进行督查。卫生部门表示,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