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首页 >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 > 耕好“责任田” 筑牢“安全堤”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适配度
 排除隐患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墙”
 对于纪念活动要加强监管
 与古人做一场“穿越时空的对话”
 “红娘奖”让青年人才留人更留心
 涵养营商环境“清新空气”需久久为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耕好“责任田” 筑牢“安全堤”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1/4 8:08:09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一矿顺利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中煤新集一矿牢固树立“所有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所有违章都是可以杜绝的”安全理念,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关口前移抓现场、苦练内功打基础、耕好安全“责任田”,鼓劲加压营造决战攻坚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提档加速”,为顺利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创新培训,提升素质强技能

“我们创新培训方式,结合职工岗位、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的不同,根据职工实际工作知识技能这一‘口味’需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培训内容,邀请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区队各专业管技人员担任培训老师,分别对井下采煤、综掘、巷修、通防、机电等技能工种进行技能培训,使安全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该矿培训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职工们按照自己业务技能需要“点菜”,培训办与基层区队沟通协调,根据职工“口味”的不同进行集中“配菜”,改原先的“大锅饭”式培训为“自助餐式”培训,不仅满足了职工的需求,而且提高了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了职工快速掌握业务技能。

该矿同时把班前会作为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的第一课堂,通过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案例、“三违”人员现身说法、未遂事故分享等形式,不断深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让职工牢记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警惕性,切实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严字当头,拧牢安全“责任链”

该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包保制度,按规定深入所包保的基层区队开展安全包保,对包保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基层区队班子成员包保各班组,各班组长包保各岗位,分级分层落实包保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一岗一清单”的原则,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理和履职能力考核,着力解决执行方面“打折扣”问题,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地。针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陋习与“顽疾”,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清单,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同时,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问题“回头看”活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堵塞监管漏洞,实现闭环管理。

“严格的考核,促进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大家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显著增强。”该矿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积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帮助基层区队解决了不少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

强化管理,织紧安全“防护网”

该矿立足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盯紧重点场所、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

“把作业现场作为‘主战场’,把薄弱环节作为‘主攻点’,加强岗位生产作业过程管控。重点检查瓦斯、水、火、冲击地压、顶板等问题隐患,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实现隐患动态消除,这是我们的目的。”该矿安监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为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该矿还注重民爆物品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落实,加强民爆物品运输、领取、使用、清退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大矿井辅助运输系统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对标对表落实矿井重大灾害风险专家会诊制度,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确保矿井生产运行平稳有序。

此外,该矿还加强对井下生产作业职工安全操作“菜单”流程、岗位作业标准等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的检查,以查促学、以查促改,并激励职工参与安全管理,对职工提出的安全合理化建议、安全小改小革、未遂事故排查及处置有功人员给予200至5000元奖励,营造了时时、处处、事事、人人抓安全保安全的良好氛围。(记者 鲁 松 通讯员 陶志政)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