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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河文化漫谈(第三季) > 关于“淮河文化”概念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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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河文化”概念的反思
【字体: 】 发布时间:2022/4/7 8:45:4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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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淮河文化”?从新世纪之初至今,已过去二十年的时间,但关于“淮河文化”概念的界定仍未取得学界普遍的共识,也仍处于需要继续深入研讨的过程中。

在“淮河文化”研究史上,对“淮河文化”这一核心概念进行明确的学术界定,客观来看,是较为滞后的事情,远迟于“淮南文化”研究的实践本身。直到2007年第四届“淮河文化研讨会”上,还有学者指出,长期以来,关于“淮河文化”概念的界定,“做这个工作的人很少”,“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1998年首届“淮河文化研讨会”上,安徽财经大学曹天生在《关于淮河流域文化定义问题的探讨》中提出对“淮河文化”的界定,认为淮河流域文化是域内各种文化样态的总和,是以流域文化为特质的、以水利为文化核心的、以淮河干流区域文化为代表的地域文化。在十余年后出版的《淮河文化导论》里,他继续坚持了以上的观点,并未发生根本的改变。

2006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李良玉在《淮河文化的内涵及其技术层面的研究》中指出:“我们讲‘淮河文化’,当然是讲淮河流域的人民的文化,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淮河流域人民在淮河为主体环境因素的自然条件下生存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反映他们的生存方式、生活经验、观念、价值与思想的文化遗产”,并强调指出:“淮河文化的主体不是淮河,而是生活于、繁衍于、斗争于淮河流域的人民”。

2007年第四届“淮河文化研讨会”上,安徽省社科联课题组(陈立柱、洪永平等)回顾总结以往“淮河文化”概念的研究情况,提出:“淮河文化,即淮河流域居民上古以来创造的历史文化,以其地理上的平旷开阔,连南接北,族群上的夷夏交互,战争融合,早期形成道、儒两家为代表,重视和合,富有总结、反省与融通精神,尚德轻智,以做人、治世、养生为主要,构成中国历史文化的基本层面,影响中国社会、历史与生活各方面”,还指出,“比较其他文化,淮河文化更多平原文化的特点”。

2010年淮河文化办公室编《淮河文化·淮滨卷》则认为:“所谓‘淮河文化’,系指淮河流域居民在文明提升过程中创造的辉煌文化。它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既有流域整体的文化特点,又有地方性的特色”,“淮河文化,是淮河流域的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这个文化的主体,随着时空的变化又在发展和丰富着”,并强调说:“至于‘淮文化’、‘淮学’、‘淮河的文化’、‘淮河流域文化’等概念,都应统属于‘淮河文化’的范畴,只不过各有侧重点罢了。总之,离开人民这个主体,就无从谈论文化”。

2015年阜阳师范学院房正宏在《淮河文化内涵与特征探讨》里指出:“淮河文化属于区域文化范畴,是淮河流域人民长期从事的生产与实践活动及其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全部成果”,并阐述淮河文化的基本特征:“一是具有南北区域文化的过渡性和兼容性;二是淮河在其文化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安贫求稳的农业文化心态;四是尊君尚官的政治文化生态”。

以上关于“淮河文化”概念的五种界定,各有侧重,也各具特点,总的来看,可归纳为四种类型:一是以曹天生为代表,侧重从流域文化、水利文化的视角进行阐释;二是以李良玉、淮河文化办公室为代表,侧重从淮河文化的主体性、人民性的视角展开研讨;三是以陈立柱、洪永平等为代表,侧重从淮河文化的历史演变视角有所把握;四是以房正宏为代表,侧重从区域文化的视角剖析解读。此外,学界其他的相关看法,大都类似或倾向于其中某一类型的界定。

相较而论,以上四种类型的概念界定中,曹天生关于“淮河文化”的主张更能接近于“淮河”作为“大河文明”表现的文化本质,也更能揭示出“淮河文化”所具有的“水文化”“水利文化”的核心内涵。其他三种类型的界定,虽各有所长,但共同的不足都在于没有更深刻地揭示出“淮河文化”所体现出的“大河文明”“水文化”“水利文化”的“水”特质,而脱离了“水”特质的把握,“淮河文化”最本质的内涵将无从清晰的呈现出来。但也要指出,曹天生的界定同样存在一定的局限,因为其提出的“淮河文化”的概念如何能同其他河流文化(如“黄河文化”“长江文化”等)明确区分开来。

在以上学者观点的基础上,如对“淮河文化”的概念尝试性提出新的认识,或许需要对“淮河文化”采取广义、狭义的界定方式,方能更好地把握“淮河文化”的复杂性、特殊性。从广义来说,淮河文化是自古以来生产生活于淮河全流域的人们共同创造出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制度文明的总和,根本上反映为一种不完全类同于南北方,而是带有显著过渡性、兼容性、区域性特点的稳定成熟的生存方式;从狭义来说,这种特定的生产方式主要体现在淮河干流区域之内,尽管淮河干流的上、中、下游存在一定的民风民俗的差异性,但就整体而言,却具有生存方式上的内在的趋同性、一致性。

作为古称“四渎”之一的著名大河,“淮河”处于黄河、长江之间,与秦岭一同构成中国南北方的自然分界线,具有后者所无法取代的独特地位及影响。“淮河文化”作为一种特定的大河文明的历史形态表现,也理应同黄河文化、长江文化相区别,展现出别具一格的内在特征。因此,无论是从自然的、历史的、人文的、思想的、区域的何种视角来界定,都必须充分揭示与把握“淮河文化”的特殊性所在。(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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