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久安,民之所盼。大通区坚持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理念,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网格划片责任,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大通建设。2021年,全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59件,主要涉及邻里关系和婚姻家庭、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转、以及土地、山林、水利、资源权属等方面,调处成功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建强阵地体系。该区不断加强各级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以区、乡镇、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整合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人社、住建等多部门力量入驻合署办公;乡镇集中综治中心、信访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力,各村(社区)均设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形成全区上下贯通、纵横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
完善制度建设。该区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户的防控网络,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新情况、新特点、新态势,交流调解经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该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意见》,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构建高效快捷、便民利民的多元解纷机制。
明确工作职责。该区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法治保障、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多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委会的优势作用,坚持依法调处,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规范工作流程。该区按照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约谈当事人双方,通过告知权利义务、走访调查等细化工作流程。对具备调解条件的,由三级综治中心先行调处,调处成功的依程序给予司法确认;对调处不成功的,告知当事人可前往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理。广泛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为做好矛盾调处工作提供社会经验和法治保障。(记者 朱庆磊 通讯员 蔡 恒 芦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