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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治淮南 司法行政 > 身残志坚,铸就法律援助保护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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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残志坚,铸就法律援助保护之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0/22 8:54:4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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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律师行业,有这样一位身残志坚、热心公益的律师——赵英秀。虽然下肢二级残疾,但她始终坚持执业在法律第一线,独自及参与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

她用自己的努力为残疾人这个群体树立了榜样,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用坚定的职业信仰维护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面对厄运,自强自立实现 “涅槃重生”

2002年,一次不幸的意外造成赵英秀腰脊椎断裂、错位,压迫了下部神经。她除了两只手能活动外,腰脊以下部位几乎不能动,也没有知觉,只能卧床休养。面对命运的无情考验,她并没有意志消沉,而是坚持每天锻炼,并在身体康复的同时开始自学法学本科课程。“身体康复之路艰难多舛,很多次我都打算放弃。”赵英秀回忆说,但每次她都咬牙坚持,克服了无数困难,经过三年多的努力终于站起来了,还成功拿到了法学本科证书。

“我想当一名法援‘1+1’志愿律师,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赵英秀在网页上看到司法部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她心中萌发了这个念头。有了目标,她又开始备战司法考试,不分昼夜埋头苦读,终于努力有了回报:2012年她通过司法考试。

在申请律师实习期间,有很多关心她的律师前辈担忧地问她:“律师这种职业太辛苦,每天到处跑,你的身体能吃得消吗?”虽然那次意外造成她下肢二级残疾,行动不便,但她并没有因为身体的原因、律师工作的艰辛而退缩,毅然决然地选择做一名律师。

直面命运,自强自立,赵英秀华丽地实现了自己的“涅槃重生”。她在不懈努力下通过律师执业考核,正式成为一名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不忘初心,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人吸收了太阳的光和热,就应当将它传给他人。”虽然赵英秀行动不便,但丝毫不影响她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处奔走的步伐,她坚持以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律师的责任和担当,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赵英秀对残疾人有着特别的亲切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2013年还在律所实习的时候,就主动联系淮南市残联及田家庵区残联,成为市残联及田区残联法律服务志愿者,为广大残疾朋友提供法律咨询,为符合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市残联主办的“助残日”活动,她都积极参与。2014年,赵英秀受淮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常驻淮南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相关法律服务,并且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她坚持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参加淮南市“百名律师解千难”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我市一农民金某因老婆在医院生产而死,医院不认为自己有过错,不愿赔偿。无奈之下,金某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当天值班的赵英秀热情地接待了他,耐心听完他叙述后,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若处理不好,随时可能发生激烈医患冲突,造成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市法援中心随后指派赵英秀和另一名律师给予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指派后,她们深知时间紧、任务重,要尽快找到解决问题方法,妥善处理本案,让死者入土为安,给生者一个交待。

赵英秀与同事一刻不敢松懈,医学专业知识不懂,她们就一一攻克,向相关权威专家请教,仔细听讲并记录下来,直到把涉案的病例搞明白,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在庭审中提出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并得到法官认可,对方也在事实与法律面前,主动要求与原告调解。最终,在律师及法官不懈努力下,对方一次性赔偿死者家人各项损失32万元。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都满意。

多年来,赵英秀身残志坚、大爱无私,尽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案件。她也以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优秀的品德素质,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2016年被安徽省司法厅及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授予“全省维护残疾人权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7年被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及安徽省律师协会聘为“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团”成员。(记者 何婷婷)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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