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三端擅一名,秋毫虽细握非轻。”作为“文房四宝”之首,笔,既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拐杖。对喜欢“爬格子”的人来说,笔的重要性甚至超出了拐杖,可以说是用以书写漫漫人生路的一条腿。
七十年代末,我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那时,改革开放之风吹拂中国大地,尊重知识、重视文化成为一种时代潮流。作为一种文化标志,钢笔占据了极为显眼的位置,看一个人文化程度高低,就看他胸前别的钢笔,别一支笔的一般是个初中生,别两支笔的多是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者,以至于社会上不少大字都不认得几箩筐的人,也要想方设法弄两支钢笔别在胸前,假装一个文化人,目的不外乎让人高看一眼罢了。
为拥有一支时尚的钢笔,我曾经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梦。初一下学期,我下了好大决心,用自己存放了一年多都没舍得花的一块钱,去买了一支黑色钢笔。把笔别在胸前,那份喜悦、那份虚荣、那份自我满足简直难以言表,晚上睡觉也把它放在枕畔。可惜好境不长,没过几天,我下午放学后出去割猪草,割完草回家后才发现不小心将钢笔弄丢了。我立即重返割过草的那一块玉米地,在高过人头的玉米林中搜寻了半天,最后仍不见其踪影。一种巨大的失落和一份锥心的痛惜涌上心头,我无可奈何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伤心地哭到天黑才回家……
1983年,我考入师范学校。三年师范生涯里,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文学创作。每天放学后,不是泡在学校图书馆里读课外书,就是躲在寝室里涂鸦那些花开花落的少年心事。那时,写作真的是靠一支笔。坐着硬板凳,伏在脱漆的桌子上,草稿完事后,仔仔细细地抄在作文本上,送老师阅批。老师阅批后,再认认真真修改一遍,最后定稿,一笔一划地誊在正规稿纸上。
九十年代中后期,电脑日益普及,不少长期伏案写作的人开始将手中的笔提档升级。1996年秋天,我搜尽家财凑了八千多元钱买了一台电脑,在我任教的那个乡村学校一百多名教师中,我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同事们都用一种异样的目光打量着我,不理解我为何要花几乎可以在小城里买半套住房的钱买电脑。但我觉得这钱花得值,因为用电脑写作不仅免除了握笔涂鸦的辛苦,用起来也很方便,排版、校对、文稿保存,瞬间即可完成;成稿想要几十上百份,容易,有打印机和复印机,几分钟就搞定……
近年来,中国飞速进入数字化时代,宽带网像一条信息高速路,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也给“写字”的人带来了诸多方便,比如发稿件,打开电子邮箱就能轻松愉快地发送到全国各地,告别了写信封、贴邮票的历史。写累了,靠在椅背上听一曲萨克斯或钢琴曲,感觉轻松又愉悦……
透过岁月的云烟,回眸那一段与笔相伴的艰苦时日,我不禁生出一阵沧桑之感、变迁之慨。人们常说饮水思源,作为享受到发展红利的一分子,我真想由衷地道一声:感谢四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感谢那些带领我们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人们。(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