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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正义之剑 护一方平安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6/21 7:02: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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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创立了追逃工作法;他是“全国追逃能手”;他荣登了5月“中国好人榜”。他是邓磊,他是群众的守护神贴心人。

好人是照亮我们前行的“明灯”,模范是给我们榜样力量的“大树”,在他们身上闪光的是高尚的品行。他们引领一方风气!日前,中央文明办在延安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并发布了5月“中国好人榜”,刑侦专家邓磊创立追逃工作法做有案必破的守护神,上榜2018年5月“中国好人榜”。

从事公安工作13年,市公安局毛集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邓磊一直奋战在打击破案前沿,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无所畏惧,勇往直前。13年来的风雨磨砺,使他从一个普通的侦查员历练成为了毛集公安系统刑侦领域的带头人。他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2009年被评为“全国追逃能手”。由他主侦的“3·17白骨案件”三次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天网”、“法制在线”等栏目报道,在全国、全省引起了轰动。

有案必破——做群众的守护神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特别是看破命案”。邓磊在破大案要案,打团伙,追逃犯,直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打掉各类团伙40余个,抓捕逃犯200余名。破案不仅需要执着与勇气,更需要智慧。2014年以来,邓磊精心研判,利用网上作战和情报分析,亲自撰写了几十份《命案逃犯研判线索推送》,将该研判线索通过刑警支队追逃办层层上报至公安部追逃办,先后协助抓获7名潜逃15年以上的命案逃犯。在他的带领下,2014年以来毛集实验区发生的6起命案先后全部告破。

2016年3月17日中午,焦岗湖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焦岗湖风景区老码头丁家沟河道清淤中发现一具尸体,已呈白骨化,被渔网包裹,渔网内裹有石块。邓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勘验尸骨,初步确定为杀人抛尸案件,市局成立了“3·17”专案组,邓磊带领侦查员围绕“立足本地查尸源,结合物证找线索”的侦查思路全力开展侦破,身为刑侦大队长的邓磊更是夜不能寐,他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如此恶劣的杀人案件无论如何也要侦破。

经过近一个月的连续侦查,专案组最终查明了尸源:死者叫刘某,男,死亡时48岁,系焦岗湖渔场职工,于2000年11月份失踪。专案组遂围绕刘某的社会关系开展细致摸排,发现焦岗湖渔场职工刘某美、赵某青、周某安等人有作案嫌疑。2016年4月21日,杀人凶手抓捕归案,受到各方点赞。

心系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

“铸正义之剑,护一方平安。”邓磊以这句话激励自己。他说:“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我们的根本职责,我们必须把自己铸造成公安机关最精锐的队伍,最锋利的宝剑!以案无不破的信心和决心,提升破案效能,才能打击犯罪分子,守护一方平安!”他是这么说,也是这样干的。

邓磊的工作在10小时以上,通宵达旦更是家常便饭。他十分重视侵财案件的侦破,每周定期组织、参与研究串并案件侦查工作,适时组织专案力量打击区域性、系列性、多发性的案件。他说:“命案等大要案件的侦破,体现的是我们攻坚克难的能力;多发性侵财小案的侦破,体现的是我们服务群众的决心和水平!小案,更关系到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他的感召下,刑侦大队所有办案民警纷纷提高破案效率,毛集破案数同比上升了30%,一系列大要案件也得以及时破获,在市局的绩效考核排名中,连续两年取得B类分局刑侦第一的好成绩。在他的带领下,刑侦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刑侦大队民警先后有5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人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多人受表彰奖励。

率先垂范——做队伍的带头人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带出一支强有力的公安刑侦队伍,带队人不仅要有过硬业务能力和素质,还要处处做好表率。为了带好队伍,邓磊在繁忙的工作中总会挤时间不断给自己“充电”,通过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先后获取了武汉大学法律专业和中国刑警学院刑事侦查文凭,这些为邓磊提高办案能力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他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和技战法文章,多次在公安内网发表。由他创立的“追逃四化工作法”被公安部刑侦局全国推广并被评选为优秀技战法。

一份责任,代表着一份信任。邓磊和毛集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全体民警,竭尽全力维护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记者 罗静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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