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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的荣誉该如何衡量?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4/2 6:30:2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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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奉献,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就是为了褒扬烈士无私奉献的精神并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然而,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扩建,当个别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面临城市重要设施的建设需要搬迁时,由于烈士家属提出的补偿要求与现行补偿政策差距太大,导致城市重要设施的建设陷入停顿,这不禁让人要问——烈士的荣誉该如何衡量?

近段时间,淮河早报、淮南网热线不断接到市民打来电话反映:“位于我市山南高新区的洛河大道,已经通车近两年,然而在道路中有一段由南向北的车道,由于一个“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的阻碍,导致道路无法施工成为‘断头路’。现在车辆在经过该路段时,由南向北的车辆只能进入道路左侧逆向行驶,不仅形成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断头路’的存在也影响了淮南城市形象。希望淮河早报、淮南网能对该问题给予关注。”

现场:烈士纪念设施导致无法施工

在接到多位市民的来电之后,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驱车沿洛河大道一路向南。整条洛河大道为双向六车道,道路中间有宽大的景观绿化带作为隔离,当车辆行驶至“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前时,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发现一个院落正位于东侧道路之上,由于没有搬迁导致东侧由南向北车道无法施工。由南往北的车辆只能进入由北往南的车道逆向行驶,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下车走近院落观察,根据目测院落面积大约在600平方米,大门两边各有一间小平房斜对着公路,大门上方挂着一个蓝底白字的牌子写着“程东方烈士陵园”,门前长满了杂树,院落南侧没有围墙仅北侧有段破旧的围墙。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没有围墙的地方穿过杂草进入院内,只见在院子中间竖立着一块“程东方烈士纪念碑”,纪念碑上写着由长丰县人民政府于1998年3月立。而在烈士纪念碑的北侧有一座墓葬,墓碑上写着“烈士之子,为父守陵”以及墓主人的姓名及立碑人,根据姓名判断,该墓葬并不是程东方烈士墓葬。整个院落看起来长期无人管理,长满杂草、十分荒凉。

据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根据民政部颁发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而在这个烈士纪念碑旁,为何能安葬其他墓葬?为何道路修到“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前就停止施工?带着疑问,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山南高新区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出于对烈士的尊敬,对该纪念设施搬迁十分慎重

“对于因道路施工需要搬迁‘程东方烈士纪念碑’的事情,出于对烈士的尊重和敬仰,我们对此事十分慎重。为此,我们多次和‘程东方烈士’家属进行邀谈,并在交谈过程中,反复向‘程东方烈士’家属表达了管委会希望以‘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搬迁重建为契机,打造高新区爱国主义革命教育基地的意愿。同时管委会还将承担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看护和维修等费用,并做好烈士家属的优抚优待工作,希望烈士家属能以大局为重,配合管委会和三和镇政府完成搬迁。但经过会谈未与‘程东方烈士’家属提出的搬迁补偿要求达成一致。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

烈士家属提出补偿现金800万

对于烈士家属提出哪些要求,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找到了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的丁捷。丁捷这样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由于从来没有涉及过‘烈士纪念设施’的搬迁补偿工作,也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标准,我们只能按照现行的《关于发布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拆迁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为标准来进行补偿。根据安徽新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合计补偿金额应为180706元。而烈士家属提出建园投入、耕地收益损失等各项费用在内共计800万元现金补偿。由于烈士亲属户籍已经迁出多年,不符合现行安置政策,故不能安置。而烈士家属提出的补偿要求则和现行补偿政策差距太大,根本无法满足。所以‘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一直无法进行搬迁,导致洛河大道至今无法竣工。”随后丁捷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烈士家属提交给管委会要求补偿800万现金的补偿清单。

烈士家属:历史价值不是金钱能代表的

据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程东方烈士于1931年牺牲时年仅24岁,留下两子,长子已经去世,长媳尚在,次子夫妻都已离世。本着对烈士家属的尊敬,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在“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内约见了程东方烈士家属。

3月28日下午,程东方烈士长媳和烈士孙子驾车到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仔细看了烈士家属提出的现金补偿清单,清单内容大致为七大项。

一、我们使用60亩可耕土地每年可收粮食数万斤,并在此地建有养殖场、窑厂、二口水塘投放鱼苗2万多尾,每年多次捕获大量各种鱼类和大批家禽和家畜。

二、家里原本有四间门面房,为了建设陵园陆续转让变现投入园林建设。

三、我家两儿一女五口人购房资金全部投入陵园建设,造成至今居无定所。

四、长期的建园中,隐形工程此起彼伏,修缮工程连绵不断,多年来反复修建耗资无数,大大超出新建项目的材料费、人工费、设施费、贷款利息。

五、建设陵园材料费,第一次备料青石块100车、红砖30车、水泥20车、钢管、钢筋、涵管、黄沙等十多种建设材料,开工后用完什么材料就买什么材料继续建设。

六、二十年来的招待费,一日两餐,人少时3至5桌,人多时5至6桌,每次都开拖拉机到泉山市场购买鸡鱼肉蛋、各种蔬菜、柴油煤炭、烟成条、酒成箱、茶叶成袋买,烧饭都是用大铁锅,人多要烧两锅,五十斤大米不够吃两天,菜烧好都是用盆上桌,晚餐喝啤酒量小的1到2瓶,量大的10到11瓶,为了照顾不喝啤酒的人,每桌还要配两瓶白酒。二十年来我们为程东方烈士陵园付出太多太多。

七、二十多年来三次绿化投资均是由我们自出,购买了玉兰、宝塔松、雪松、龙柏等,金钱成本、人力、物力都是实际产生的,而且有据可循。

综上所述,二十多年来的规划、设计制图到施工建设及各种费用折成现价估算800万元。清单后面附有烈属亲笔签名。

按照这张清单来看,为了修建“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烈士家属二十年间变卖家产投入巨大资金和精力,“不是金钱能代表的,我说的是它的历史价值,要说钱的话,我说它能值8000万。你要说树的话我可以和你算,一棵树几百块,一个碑3000块。”程东方烈士的孙子这样说道。同时烈士长媳周大妈还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程东方烈士牺牲时,我丈夫才几岁,靠我婆婆一个人把他们兄弟抚养大,当时处于动乱年代,家人连烈士的遗体都没有找到,对父亲的思念是我丈夫心里最大的痛,为了表达对逝去亲人思念,我们家才开始建设程东方烈士陵园,我丈夫就是因为修建陵园累死的,所以我丈夫去世后,我们才把他安葬在他父亲纪念碑的旁边。”

是啊,烈士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的付出是金钱不能衡量的。作为烈士的家属,为了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怀念和对烈士精神的弘扬,为修建烈士纪念设施默默付出二十年,这些也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但是,当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搬迁烈士纪念设施的时候,政府该如何妥善安置烈士纪念设施、补偿烈士家属,这是一个新问题。

对于这件事各位读者有什么看法可以关注淮南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在尊敬烈士的前提下,说出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建议。淮河早报、淮南网将对此跟踪关注。

图一:已经基本竣工的洛河大道东侧路面由于受阻碍成为“断头路”

图二:“程东方烈士纪念设施”范围内违规安葬了烈士之外的墓葬

(记者 王伟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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