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召,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对于一批找不到人、名下又没有财产的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发布了“悬赏令”,采用悬赏的创新方式执行。
在用尽传统执行手段都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于向田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具体下落经该院调查属实或采取拘留措施后,使法院执行金额到位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田区法院实施悬赏执行以来,对某房地产公司、胡某某等一批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该执行方式,知情人在看到张贴出来的执行悬赏公告后,纷纷向田区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下落,对于案件的执行起到了进一步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张浩 编辑 汤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