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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诉前财产被保全 当事人如吃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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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被保全 当事人如吃定心丸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9/1 9:18: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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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田家庵区法院保全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据了解,申请人李某和被申请人杨某及其妻子黄某是多年好友,李某与杨某、黄某一直有生意上的往来,前几年大家生意做得都红红火火,相处甚欢,感情越来越好,所以在杨某夫妇生意遇到资金周转不开时,开口向李某借70万,李某没有多想就把钱转账到了杨某名下,约定一年后还款。一年后,夫妇俩迟迟未能还款,李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

田区法院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和申请人李某及时进行了沟通,得知杨某夫妇近些年投资生意接连失败,已经债台高筑,从目前李某提供的信息来看,本案保全内容还处于没有任何执行状态,承办法官明白这就意味着银行账户里的钱随时可以划转,房产随时可以交易,车辆随时可以转移,如果行动迟了,财产没有保全到位,那么不但让当事人灰心,还很有可能因为没有保全财产导致当事人失去继续诉讼的信心。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法官第一时间就去了银行,冻结了杨某夫妇的银行账户,接着马不停蹄地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了杨某妻子黄某名下的一处房产,最后来到车辆管理所,查封了夫妻两人名下的两辆小汽车。

当天下午,法官电话通知申请人李某第二天到法院签署查封回执文书时,第二天李某就到法院签署了查封回执文件,同时对该案进行了民事诉讼的立案申请。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蔡瑞)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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