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法制新闻 > 害怕升职受阻“老赖”赶忙还钱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让“春申号”驶向更富文化认同的未
 跨越国界的“生命种子”,传递大爱
害怕升职受阻“老赖”赶忙还钱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8/22 10:33:5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明天得跟领导一块出差,要买高铁票,而且这次表现跟我的升职挂钩,我马上还钱,快把黑名单解除掉!”谢某如热锅上的蚂蚁,催促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拉出。随后,谢某将43000余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某。

李某某与罗某某、郭某某是合伙关系,共同成立了中国某项目组。2014年11月20日,李某某等人与淮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某某外包合同》,约定:淮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经营的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除外)营销策划及销售经营事宜外包给李某某等人,李某某等人帮助淮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产品做市场策划及销售推广;合作期间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0日,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及劳务费,合同解除事项以及违约金赔付标准等。

合同签订后,李某某等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帮助淮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做营销策划和市场推广,效果明显。但自2015年7月开始,淮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按月应支付的基本工资及劳务费用、销售提成3500元。截至2015年8月10日,已满足连续两个月未支付约定费用的合同约定解除条件。李某某等人向淮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口头提出解除合同,并多次催要拖欠费用无果,李某某等人无奈遂向田家庵区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淮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了注销,谢某是该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后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谢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某某等人损失42524元。

但判决结果下来后,谢某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谢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无房产,仅有一辆车。执行干警考虑到谢某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高铁等情况,于是将谢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便出现了开头一幕。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张浩 编辑 汤宁 )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