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李某等申请执行人到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领取案件款共计370余万元,4个案件一并得到圆满执行。原来,被执行人孙某、刘某不忍房屋被拍卖,主动将案件款于拍卖前打入法院账户。
2014年孙某以项目开发为由向李某等人借款300多万元。因未按约定期限还款,2015年,李某等人将孙某及其妻子刘某诉至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查封了被告位于上海市区的一套住房,并于审理后分别作出了判决,判决孙某、刘某共计偿还李某等人借款340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人于2016年5月向田家庵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提出分期分批履行,但一直分文都未履行。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遂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拍卖机构对查封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就在拍卖锤即将敲响的前几天,被执行人孙某慑于法律权威,主动将案件款打到法院账户,履行了4个案件的全部执行义务。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周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