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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金不成反获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8/1 10:27:3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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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台县一男子企图用“声东击西”掩护偷盗行为,被发现后竟暴力拒捕。7月27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件,被告人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2月10日上午,市民颜某兴致勃勃地带着孩子逛集市,突然一个男子扑倒在她的腿上,浑身抽搐。颜某右手牵着孩子,左手拉扯该男子,慌乱之中发现另一个人在拽她左手戴的金镯子,颜某发现事情不对,立刻大声尖叫起来:“抢劫了!”

此时,在街上负责巡逻的村联防队员张某、王某和李某迅速跑过来,上前抓住准备逃跑的男子叶某,罪行败露的叶某奋力挣扎,冲着张某就是一拳,还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其捅去,幸而被一旁的王某、李某二人夺下凶器并制服。此时颜某才发现,自己左手戴的黄金手镯已被叶某剪断,而先前倒地的男子早已不知去向。

后据叶某交代,他一贯的作案方式是先由同伙假装犯病,牵制被害人,然后自己再伺机下手窃取财物,此前就因盗窃被两次判刑, 2015年12月才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价值9044元的财物,被人发现后抗拒抓捕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此外叶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抢劫罪,系累犯,遂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雪)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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