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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顶包”来骗保 获罪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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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包”来骗保 获罪三人行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5/8 9:37:5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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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夫妻俩驾车撞人后还想着找朋友“顶包”,从保险公司骗保塞进自己的腰包。5月5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保险诈骗案件,这对夫妻和他们的朋友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不等刑罚,执行缓刑并处罚金。

2013年3月1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姜某开车送孩子上学后,载着妻子汪某驾驶轿车行驶至集镇上时,将骑电动自行车的杨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姜某找熟人开车将杨某送往医院救治,后经诊断杨某为腰椎骨折,住院时间可能较长,还需要动手术,而姜某是无证驾驶,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汪某就想到让朋友岳某冒充该车驾驶员,以骗取保险公司理赔。

随后,岳某向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报案,汪某则以事故车辆投保人的身份,向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谎称岳某为肇事司机,并以此办理保险理赔申请,至2015年1月底,保险公司共向汪某理赔保险金59085.88元。

此后,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人员向上级汇报了种种疑点,比如:岳某在调查过程中对车祸时间并不清楚,对车辆具体刮蹭位置描述有误,车主在索赔时只要求人伤赔付,没有要求车辆赔付等等,保险公司遂决定不排除合理怀疑,于同年12月份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心虚的被告人汪某主动将59085.88元退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被告人姜某、汪某、岳某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伙同汪某、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59085.8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依法予以惩处。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严翠)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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