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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爱上”盗窃 一犯再犯二进宫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4/12 9:38:3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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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一20岁小伙朱某年少时走上盗窃之路,锒铛入狱,然而,出狱后他依然不思悔改,仅半年时间就作案18起,涉案金额巨大。4月6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调查,朱某虽年纪不大,却结交了一些社会人士,2014年12月29日,年仅18岁的朱某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直至2015年6月9日才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朱某没有正当职业,整天游手好闲,工资自然不够花销,此时的他没有吸取教训,选择了重操旧业,用入户盗窃的方式来获取金钱。他趁夜深人静的时候,采取攀爬防盗窗、排水管等方式,潜入小区住户家中窃取现金、香烟、手机、电脑、首饰、银行卡等财物,并且成功变现。截至2016年11月,朱某在凤台县区域内入户盗窃共计18次,涉案金额8万余元。

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另因其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盗窃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故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表示,据朱某交代,他作案时均选择那些没有防盗窗或者防盗窗没关严的住户,因此提醒市民,现正值春夏交替之际,夜晚休息时最好将窗户关闭,楼层较低的市民最好安装防盗窗,提高防盗意识。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陈雪 闫筱璨)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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