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甲、程某、胡某乙故意杀人,被告人邵某窝藏一案。
徐某与胡某甲因债务问题发生矛盾,2016年8月9日,被告人胡某甲、程某、胡某乙在田家庵区淮舜路供电公司附近,分别持匕首、棒球棍等对徐某进行伤害后逃跑,徐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胡某甲等三人逃至邵某家中,告知邵某将人打伤一事,邵某将三人送至自己亲戚家中躲藏,次日,三人被抓获。由于当天是“七夕”,案发时间段围聚群众众多、影响恶劣,几段视频在淮南市民甚至周边地区群众的微信群、朋友圈传播。
公诉机关认为,胡某甲不能正确处理与徐某因债务纠纷引发的矛盾,伙同程某、胡某乙持凶器对徐某进行伤害,导致徐某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邵某明知胡某甲等人涉嫌犯罪,仍提供住所,帮助三人逃匿,构成窝藏罪。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图为开庭现场。
(记者 焦孝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