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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两次醉驾 不是随性是任性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7/22 8:50:2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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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事不能任性,特别是触犯法律的事。可社会上总有这样的人,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就连醉驾这么危险的事也是任性做。7月15日,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对一名醉酒驾驶嫌疑人采集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时,发现该嫌疑人之前有醉驾记录,并且其第一次醉驾案件刚提请起诉,没想到此人又再次醉驾,办案交警遂对其采取了拘留强制措施。

       6月26日晚9时13分,八公山大队在蔡新路土坝孜路段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执勤交警检查一辆无牌摩托车时发现,该驾驶人刘某没有驾驶证,在检查的同时交警闻到刘某身上有酒味,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属醉酒驾驶。于是,刘某被带到医院抽血做进一步鉴定。经检验,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属醉酒驾驶。

      八公山大队多次通知刘某到大队采集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刘某拒不到场。7月15日上午,刘某迫于压力到大队接受采集违法犯罪人员信息,交警发现刘某之前有醉驾记录。原来,他于今年4月21日夜间骑摩托车,在谢家集矿机厂路段被查出醉酒驾驶。6月20日,该案已被移送至谢家集区检察院提请起诉。交警与谢家集区检察院联系得知,检察院多次传唤,刘某不到案。讯问中,刘某对两次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为防止今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传唤时刘某出现不到案的情况,交警以刘某无证驾驶,将其先行行政拘留15日,然后将刘某两次醉驾案件并案移送检察院。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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