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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车身“涂鸦” 暴露笔迹擒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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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涂鸦” 暴露笔迹擒元凶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7/8 7:40:2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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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6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寿县交管大队获悉,7月5日,安丰塘镇苏王街道发生一起电动车撞人后逃逸的恶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电动车车厢上的三个模糊文字,于8小时后成功将逃逸人抓获。

       据悉,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7月5日清晨,寿县交管大队堰口中队接警赶到现场时,电动车驾车人留下撞损车厢已经逃逸。民警通过走访得知,肇事人为一名五十岁上下、平头、着浅色衬衣,身高不超过一米七,并且走路有点跛的男子,但遗憾的是,街面上的商家均表示不认识肇事者。掌握情况后,民警调整办案思路,再次对现场遗留车厢进行仔细查看,发现车厢上有三个用涂改液“涂鸦”出的模糊汉字,细致甄别下,民警确定这三个字是一个人名。 在技术手段帮助下,办案民警查出寿县全县仅有三人名字与车厢上的吻合,其中家住安丰塘镇景亭村的一位名字相符的11岁少年距离案发现场最近,民警认为其家人嫌疑最大。

       抓住这一线索民警很快赶到景亭村这户人家,并现场提取这名少年的笔迹进行比照,结果字迹比较吻合。于是,民警当即对其家人展开问询,压力之下,少年的姐姐道出了肇事人为其叔叔刘某某。听闻事迹败露,屋内潜藏的刘某某走了出来,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目前,刘某某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罚。民警提醒: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人首先要积极救治伤者,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部门勘察处理,肇事逃逸,将会给自己带来严重法律后果。

(记者 苏国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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