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以来,潘集区结合自身实际,扩大援助覆盖面,强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截止到6月底,潘集区已办理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358件,并加大了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低收入家庭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困难群体“没钱也能打官司”的目标成为现实,让弱势群众尽享“阳光雨露”。
今年2月9日晚上,李某(3岁)的父母和他人一起到歌吧唱歌,李某也随父母一起来到歌吧,在唱吧房间内,李某来到电视机前,因电视机的保护玻璃突然掉下,将李某砸伤,花去医疗费6448.85元。事后,李某父母要求歌吧赔偿,歌吧称: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经营性娱乐场所,孩子受伤是由于家长看管不利造成的,一直不愿赔偿。
李某的家人便来到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因李某是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收入低,区法援中心经审查后当天即指派律师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该案经法院开庭陈述、举证、调查、辩论后,日前,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歌吧经营负有运行管理职责和保证各项设施安全的义务,歌吧应承担主要责任,李某的监护人未尽到责任,也应承担次要责任,判决歌吧赔偿李某各项损失6038.24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潘集区司法部门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窗口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
(记者 李舒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