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为了进入煤矿上班,曹庵镇一个哥哥竟冒用弟弟身份证参加招工考试。四年后,当地派出所开展户籍清理整顿工作时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处罚,并将其冒用的身份证予以收缴。
四年前,35岁的田海(化名)冒用自己弟弟田健(化名)的身份证进入淮南某煤矿工作。四年来,田海一直在煤矿从事挖掘工作,也一直被人叫做田健。直到今年6月16日,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曹庵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户籍清理整顿工作时,发现了田海冒用身份证的事实。在当地村干部的配合下,田海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田海介绍,四年前,附近的煤矿招工,他也一直想到煤矿工作。“当时我都三十多岁了,害怕煤矿的人嫌我年龄大,所以就动了歪心思。”田海说,为了能顺利通过招工考试,他拿了比自己小5岁的弟弟田健的身份证报了名。
在曹庵派出所民警的批评教育下,田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管理法》,公安机关对田海进行了罚款处罚,并将其冒用的身份证予以收缴。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无论该身份证是亲戚朋友的,还是别人遗失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管理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如果从事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