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顶级、第一……这些夸大其词的商品宣传很容易被职业打假人盯上!工商部门提醒,相关法律法规应尽快掌握熟知
“最好”、“顶级”、“第一”……淮南的淘宝店家赶紧查一查,自家商品的广告有没有夸大其词,因为这很容易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史上最严”新《广告法》在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少网店店主遭遇顾客索赔,不是因为货物本身问题,而是商品的宣传广告用了极限词。据统计,从今年1月1日至4月12日,淮南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局收到了职业打假人关于此类的投诉11起,占所接投诉的44%。
电商遭遇:一个“最”字无奈赔偿
淮南小伙小王在淘宝开了个店铺,主要出售一些玻璃器皿。去年11月,山东滨州一名男子看中一款标价为14元的玻璃碗,并下单购买了。收到货物后,男子却将这个包裹作为小王违反《广告法》的依据,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卖家宣传“全网最低”,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要求卖家退款14元,并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其500元。
这名男子其实是一名职业打假人。他的行为让小王一下“懵”了。因为“全网最低”是他在淘宝同类商品搜索中,发现他们的价格当时确实是最低的,于是制作了这样一份网页。之后,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小王和投诉人协商,赔偿了他500元,并且把商品描述的页面修改了。投诉人当时表示不再追究。
“我们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之前对相关法律也不懂,就是处理这个投诉之后,才学到相关法律。”小王说。
今年以来,和小王一样遭遇了这样职业打假人投诉的网店店主逐渐增多。河北邯郸的肖先生于今年2月29日在淮南一卖家处购买了开关防溅盒,随后就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其在网页上宣传“全网销量NO.1”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要求卖家对其赔偿相关损失5000元。3月14日,一名毛姓先生投诉称,淮南一手机卖家在商品评价中使用“顶级”字眼,涉嫌虚假宣传,要求退货,并且退一赔三。
学学法律:哪些广告词不能用
据了解,“史上最严”新《广告法》施行以来,“最”、“一流”、“独家”、“超”、“100%”等绝对性用语成了职业打假人抓住电商和卖家索赔的辫子。
新《广告法》中规定,“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些广告词不能使用。明显贬低其他商家的语言也不能用,比如,“全球首发、第一、唯一、独家”等用语,不利于商品公平竞争;具有明显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词语也不能用,比如广告中提及“全球第一、领导品牌”,而商品并非获得相关殊荣和证书。
新《广告法》规定,违反禁止情形的广告,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提醒:忌当法盲店主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新《广告法》实施后,有一批职业打假人,在新增加的内容中找到处罚依据,在线上线下市场广泛行动,一旦发现店家在广告宣传中存在违法现象,便在购物后通过法律武器维权,以此谋得经济利益。虽然一些店家对职业打假人很是“气愤”,但他们维权的方式有法律依据,店家们也奈何不得。与职业打假人“有备而来”不同,很多店家显得十分被动,他们的法律知识也十分匮乏,有的根本不知道还有《广告法》。
对此,市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店家首先要诚信经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都应尽快掌握、熟知。其次,新《广告法》实施后,仍有一些店家在广告宣传方面没有规范,这些店家应该及时修改商品宣传特别是一些电子商务企业,网上宣传一定要符合实际,实事求是,不要夸大宣传。
图一:职业打假人指出商品描述“最”违反《广告法》
图二:商品描述“顶级”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记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