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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刻个“萝卜章”就注销了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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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个“萝卜章”就注销了税务登记证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4/14 9:23:4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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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肥的背后是企业经营者学习的空白

       去年年末,市地税局山南征管处遇到一件奇怪事:一家企业声称企业登记已注销,且所有涉税事宜已终结,不再进行纳税申报,而税收管理员却对该企业注销流程、税务审核毫不知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私刻公章   伪造税收注销

      事情还得从2015年2月说起。一天,某房产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致电山南征管处主管税收管理员,咨询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因房地产行业是重点监控行业,故在此之后税收管理员一直及时跟踪该公司注销办理情况,向张某多次询问办理注销进度情况。每次面对问询,张某均回答正在办理中。2015年10月,税收管理员发现纳税申报期将至,但该单位还没有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便打电话提醒。电话中,张某一口咬定注销手续已委托他人办好,所有涉及注销的资料已向地税部门上缴,并且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也已取得,无须再进行纳税申报。

      税收管理员感到奇怪:注销资料要管理员本人核查并上报分局批准后,注销手续才能结束,但该单位压根就没接受过税收注销核查!税收管理员立刻告知:由于查无证据,该单位还应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同时要求张某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便进行核实。随后,管理员发现该单位进行了纳税申报。

       2015年11月间,经过税收管理员督促,该公司派人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送至山南征管处核查。税收管理员发现,该公司在税务机关并无注销税务登记证相关资料,也没有经过税收核查和分局批准,而审批表上却有税务人员签字和山南征管处的盖章,经比对确系伪造,故依法收缴了伪造的审批表。

       为避免打草惊蛇和进一步摸清情况,山南征管处告知张某,说税务机关要求其本人及注销手续办理人员来山南征管处进行注销企业回访,征求注销征管建议。2015年11月18日,张某和其委托办理注销人王某来到山南征管处。征管处分别对二人进行了询问、笔录并取得身份证复印件。问询过程中,张某称:是其委托王某办的注销手续,所有资料都给了王某,其它情况概不知情。而王某却称:她是我市某财务服务公司的负责人,业务范围是代理账务及办证事宜,张某委托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她让其公司一个叫姜某的人办理了相关事宜,并表示可以叫姜某过来核实情况。但此后税收管理员几次联系王某,王某再也没有露面。

      山南征管处认为案情重大,遂上报市地税局,在市局法规科指导下,山南征管处向山南公安分局报案,并移交有关证据。面对我市山南新区第一起税警联合案件,山南公安分局非常重视,立刻成立了专案小组,抽调精干警力,传唤涉税人员,经过数次缜密侦查,案情终于大白。

      原来案中所谓的姜某根本就不存在!案件起因,是王某新开了一家财务服务公司,在路上偶遇张某,得知其公司欲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便将业务揽下,却因其公司没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故无法鉴证企业注销清算事宜,情急之下,找人私刻了市地税局山南征管处公章,又模仿税管人员签字,伪造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再交给注销企业,谎称税务登记注销已办结。而注销企业对王某公司资质并不了解,对其“暗箱操作”并不知情。

       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嫌疑人随即认罪。山南公安分局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由于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公安机关以伪造印章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走进拘留所,正是大年初一,本是阖家欢聚之时,而王某却独身一人在铁窗内度过,留下的只有家人的牵挂和父母的伤心,对此,她追悔莫及……

       加强学习  防范涉税骗局

       税务和公安部门在此特别提醒:要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企业经营者和税务人员不仅要学习税收业务知识,还要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及流程,遇到类似情况才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避免不法分子钻空子。一旦受骗,应与税收管理部门一起及时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案件及时侦破。

(通讯员  李琦)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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