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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夫妻档”泡发毒鱿鱼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3/11 9:35:5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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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发后的千余斤干货经抽样检测,均含甲醛和重金属

近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田家庵公安分局获悉,田家庵公安分局多部门联动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捣毁一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有效地保障了食品市场的安全。

2月3日,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田家庵区新淮村45-359号查处一处非法制造“水发货”窝点,当场查获用于非法泡发干货的工业火碱(氢氧化钠)80余斤以及1000余斤泡发后向饭店销售的鱿鱼、蹄筋等食品。区食药局对泡发后的干货及水样进行取样,经淮南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测,所有提取的样品中均含有甲醛和重金属。3月1日,区食药局将该案移交至分局治安大队。3月3日,分局治安大队、新淮村派出所、刑警大队民警会同区食药局依法对该“水发货”窝点进行再次勘察,并依法将经营窝点的老板陈某某、刘某某夫妇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陈某某、刘某某夫妇对自2005年以来,在明知国家明令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添加工业用添加剂的情况下,在自己加工并销售的干货中非法添加工业火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丁玎)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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