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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女网友 男子七偷超市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3/10 6:25:2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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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男子盗窃的内裤牙刷仅值百元,但属于多次盗窃,目前其已被刑事拘留

      三和镇一家超市刚刚开业不到两个月,货架上部分内裤和牙刷却莫名其妙连续丢失。超市管理人员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一名男子很可疑便报警。3月4日,山南公安分局三和派出所成功将该男子抓获,但让民警不解的是,该男子实施盗窃除了贪小便宜外,竟还为了报复在网上认识的女网友。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虽然该男子盗窃物品价值只有百余元,但已涉嫌盗窃罪。

      超市开业不到两月 内裤牙刷连续丢失

      在三和镇街上,今年1月中旬才正式开业的一家较大型超市内,连续发生多起牙刷和内裤丢失事件,引起超市管理人员的注意。

      超市负责人管先生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介绍,刚开始,工作人员在晚上查看货物销售情况的时候,发现一盒两条装的男士内裤却莫名少了一条,之后不久,还是在同样货架上,一盒两条装的男士内裤又少了一条,而在摆放牙刷的货架上,牙刷也少了几个。

       了解情况后,管先生就带着工作人员调取超市内的监控查看。通过查看监控视频,一名身穿蓝色上衣和牛仔裤的男子引起超市人员的注意,于是就报了警。

       警方锁定嫌疑人 男子再次作案被抓

       报警后,山南公安分局三和派出所民警很快来到超市了解情况,并调取了超市内的监控视频。“我们接到报警是2月底的时候,说是晚上查货的时候,总是丢内裤和牙刷。”三和派出所副所长胡佳对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说,“一开始我们也感到很奇怪,一般盗窃都是捡贵重的值钱的东西偷,为什么只偷内裤和牙刷呢?”

       带着疑惑,办案民警通过超市监控视频将嫌疑人锁定。办案民警费玉强说,通过监控,这名男子的体貌特征看得很清楚,而其实施盗窃的行为也看得一清二楚。费玉强说,该男子作案一般都是选择在上午8时至9时左右,超市里人不多的时候,而每次作案时也都穿着同样的衣服。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在一段今年2月27日的监控视频中看到,当日上午8时30分许,一名上身穿蓝色外衣、下身穿深色牛仔裤的男子在内裤货架处来回走动,不时四处张望。该男子在确定没人后,迅速打开一个盒子,拿出一条内裤装进左侧裤子口袋里,将盒子放回原处后离开。

      3月2日、3月3日,超市工作人员发现货架上内裤和牙刷又少了。办案民警决定蹲守,同时超市也把嫌疑人的照片发给工作人员,要求看到后立即报警。3月4日一大早,该男子又来到超市,被保安一眼认出。

       “当我们抓住他的时候,他还大喊大叫,问为什么抓他,他只是来买东西的,说抓错人了,还要投诉我们。”三和派出所副所长胡佳说,“他刚开始不承认偷东西,当我们让他看监控视频后他就低下了头,不说话了。”

      盗窃为贪便宜 以为偷内裤牙刷不严重

      据该男子交代,其姓庞,为曹庵镇人,是一名90后,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庞某交代,其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家住三和镇的女网友,开始的时候,两人的关系处的比较好,这名女网友就给他打电话,说她父亲住院了,向他借1000元钱。庞某跟自己的父亲要了1000元钱给这名女网友,之后这名女网友就没再联系他。庞某感觉被骗了,十分生气,就一直想发泄心中的不满。由于该女网友住在三和镇,而在三和镇街上,庞某看到刚开业不久的这家超市,于是就动起了歪脑子。

       “偷这些东西想占点小便宜,以为不会被人发现。”庞某交代,其从今年1月至3月3日,已先后偷了6次,3月4日当天准备再偷些东西时,刚进超市就被抓了。

      胡佳介绍,庞某先后盗窃7次,其中3月4日为盗窃未遂,总共偷了10个牙刷、7条内裤,价值100多元。胡佳说,虽然盗窃的物品价值不多,但属于“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

      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忠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介绍,“多次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法定情节之一,也就是说,即使第一起、第二起甚至任何一起盗窃行为都没有单独构成盗窃罪,但只要在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就应当认定为构成盗窃罪。

      目前,庞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进一步处理。

      图: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此图片由通讯员 邓翔 提供)

(记者 张明星)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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