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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市纪委部署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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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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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部署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9/24 8:41:1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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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市委四十条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市纪委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在中秋、国庆期间,切实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通报曝光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

      此次督查采取分级负责、归口检查、暗访抽查、信访核查和现场督查等方式,督查时间从2015年9月18日至10月8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市委四十条规定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八个严禁”情况: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节日礼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在节假日及其他时间借机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内部餐厅和培训中心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公车使用管理情况;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会议、通知、短信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有关规定要求,发送节日廉政信息,开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受群众举报,一旦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等问题,要及时公开予以曝光问责。

         (记者 何婷婷)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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