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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34人终生禁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9/9 8:20:3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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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首次向社会公布终生禁驾名单,全市共有34人“金榜题名”,与机动车驾驶证“彻底分手”。

      无论是交通肇事逃逸还是酒后驾驶,都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理应依法严肃处理。作为行政处罚手段之一,终生禁驾是最为严厉的一种。一旦榜上有名,就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终生被剥夺驾驶资格。

       据了解,2014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出重拳、强管控、严处罚,全市共查处饮酒驾驶6400起,醉酒驾驶1403起,交通肇事233起。其中,1636人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17人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34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以上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列入“驾管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若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布禁驾名单,旨在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个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酒后禁驾、预防逃逸事故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格局。今后,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禁驾”名单,让交通违法行为“见光”,让违法者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 陈崇韧 通讯员 郭晨)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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