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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字体: 】 发布时间:2015/9/7 8:26:4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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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我市对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再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市要求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工作“回头看”活动,突出“一大两小三重点”,开展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及冷藏冷冻食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对过去一年来曾受处罚的经营者要重点检查;建立完善“一户一档”,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监管档案;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措施,加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和对经营者教育培训力度,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对接,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市场经营者法定义务,完善快速检测、信息公示等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或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认真开展抽样检测,加大抽检、快速检测、信息化等技术支撑手段在农村食品监管执法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婴幼儿辅食、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饮品、大桶水、儿童食品、月饼等预包装食品等日常消费量大、季节性的食品农产品和现场制售的凉拌菜、熟肉制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综合分析和利用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结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预警。

      作为主管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采取飞行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督查,并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

   (记者 贾 静)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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