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意见》(试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要求,我市启动了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清缴工作,目前工作正扎实推进。
据悉,清缴的范围是2010年6月28日至今政府批准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2010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8日期间建设的住宅项目的清缴工作由各区政府和山南新区管委会负责清缴;2013年7月8日以后至今批准规划并实施的住宅项目由市国土部门负责清缴。
各区清缴的资金将统一缴入区财政,清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中小学校的建设,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将出台资金管理办法并负责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
在清缴工作中,各区和市国土局强化责任主体,强力推进。山南新区对辖区13个未配建中小学的住宅小区的纯居住面积已基本统计完毕,将与规划部门进行进一步摸底、核实,算清费用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向各个住宅送达催缴通知书,预备在月底之前初见成效。潘集区成立了领导小组,八公山区、谢家集区分别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前正在开展摸底工作。市国土局已初步完成16个项目的摸底统计工作。预计,清缴工作将在8月15日前基本结束。
(记者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