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法院法官走出法庭巡回审判写真
近日,凤台县境内张集煤矿矿井口,小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但是,一场特殊的审判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50余名矿上干部职工冒着小雨旁听着一起承揽合同的庭审。
法庭开在矿门口,这可是件新鲜事!
这场庭审是凤台县法院开展的法律进矿区以案普法活动之一。
今年2月以来,凤台县法院以巡回审判为切入点,积极引导法官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走出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开展巡回审理案件,实现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
案发地开庭现场说法
6月11日,该院刑事巡回审判法庭开进了丁集乡炮楼村,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该案的两被告人因为贪图便宜,购买了“小路”的摩托车,不曾想却触犯法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庭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并向旁听群众详细介绍了判决的依据,同时向在场群众讲解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危害,告诫群众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触犯了法律,受到惩处。村民都恍然大悟,原来这种买卖也是犯罪。
该院经常性组织干警送法到企业、单位、学校、乡村,进村入户,送法上门,利用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制作流动宣传展板,及时宣传与人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圆桌”审判化纷争
该院的六个基层人民法庭依托18个社区法官工作室,进行就地收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就地执行。特别是对土地承包、相邻关系、财产损害赔偿等需要查看纠纷现场的案件,坚持就地审判;对离婚、继承、赡养等需要了解纠纷背景和社情民意的案件,提倡就地办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确有困难,不能来院、来庭诉讼的案件,做到上门立案、上门审理,大大提高了纠纷化解率,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互为邻居的徐某和刘某却大打出手,刘某被打伤住院治疗,31天后出院,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19340元。徐某声称“人是我打的,想让我赔偿,那不可能!”开庭前法官一再做徐某的工作,但徐某均不改口,看来这两家邻居积怨极深,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办案法官决定采取圆桌审判方式,把村委会干部、同宗族老围坐在一起开庭审判。于是便带着书记员来到村部,了解到双方矛盾的根源是宅基地纠纷。要想彻底解决双方矛盾,必须对双方的宅基地纠纷一并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巷口、通道进行实地丈量,确定了双方的边界,彻底解决了双方的宅基地矛盾。双方当事人没有想到法官不仅处理打架的事情,连双方多年来的宅基地矛盾也解决了,他们对法官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损害赔偿纠纷也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表示以后还是好邻居,要和谐相处。
俯下身子解决难题
今年4月,县法院选派59名干警分为10个活动小组,走进全县118个村社的千余户居民、农户家中,调查了解基层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解决群众诉求上的问题,加强诉讼指导,耐心解惑答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合理表达诉求,诉讼外共为群众解决纠纷20余起。
2014年7月3日,社区法官高毅早早来到了凤台县关店乡赵埔村社区法官工作室,此时村妇赵小英急急地抱来一个大西瓜赶来向高法官表示感谢,上次来作法律咨询的她和大兴集木料厂老板老李之间的提供劳务者受伤害纠纷已主动和解,老李已支付她3000元医药费。
凤台县法院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该院始终注重法官的作风建设,创新的巡回审判在全省走在前列,先后组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法官,走到村落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到事发地巡回审判35件次,开展法律咨询700余人次,走进学校、乡村举办法制讲座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基层群众和学生600余人旁听庭审。
(记者 刘银昌 实习生 章孜弥)